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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本站的一些说明(内容、友链、免责声明)
发表于:2009年02月03日  分类:心路旅程  12 条评论  1457 views 

白银时代】备注: 所有标明原创的文章均拒绝任何人或者团体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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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为了防止只写一段时间就不更新了,所以建立3个月以内的情不要找我换链接。
5、商业站点、反动、色情、什么六合彩之类的麻烦绕道。
补充一下:如果你的博客被百度或者谷歌K站,那么对不起了,我只能把你改到内页或者单方面撤链。恕不通知。

同时附录已经定案的刑法修正案,别出了事赖我身上。
        刑法285条已规定,侵入国家事务、国防建设、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公安部认为,当前一些人利用技术手段非法侵入上述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,严重危及网络安全,对此类行为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

草案在刑法285条中增加两款规定,“违反国家规定,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,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,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”

同时,“提供专门用于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,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、工具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规定处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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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本站的一些说明(内容、友链、免责声明):目前有12 条留言

  1. simaopig 说:

    连刑法都给出来了。看来我还真得仔细阅读一下有何“后果”,呵。

  2. 微知博客 说:

    沙发?我最喜欢了

  3. 松亮 说:

    博主法律知识很强悍,强烈支持到底。

    白银时代 于 2009-9-25 21:28:37 回复

    呵呵,一般啦。
    主要是很多人都这样写,我也跟风而已。

  4. 说:

    啧啧~~~ 还嫌我提交内容太短

    白银时代 于 2009-9-28 22:27:24 回复

    这不是粥小卜大人麽,本大王未能远迎,请勿怪罪呀。

  5. 大剑 说:

    今天中秋节,大剑祝您及您的家人节日快乐,身体健康,万事如意!

  6. 星光居士 说:

    呵呵,很有个性的声明啊。

  7. lty 说:

    最近运营商大面积封杀服务器,博主注意数据备份!

  8. 老七 说:

    今天第一次来。。pr大更新了。。

    白银时代 于 2009-12-31 16:34:38 回复

    的确更新了。
    但是效果不尽人意啊。
    加了不下于30个PR4的企业站居然才勉强升到3。

  9. Firm 说:

    先友情后链接,咱看来要和博主处一段时间了。

  10. 审批完毕 我要努力达到博主的要求 好能连接

  11. ghds 说:

    贵博客很不错,想长期购买文字广告链接,如有兴趣请加QQ 1043 20278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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